连续加班熬夜普遍 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日前,22岁女生徐某某在杭州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去世,引发公众对于新业态劳动者权益的普遍关注。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的迅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业态劳动者越来越多,比如主播、代驾员、网约车司机、送餐员等。他们目前的生存状态和工作环境如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围绕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度调查。
加班熬夜比较普遍遇到大促全天直播
17时开始直播,24时下播;次日6时至9时,加一次直播;当日12时开始接着拍摄短视频、直播,直到21时下播。结束将近一天一夜的直播工作后,今年22岁、刚参加工作半年的李婷婷(化名)发出感慨:“活着真好。”
李婷婷毕业于浙江一所高校的播音主持专业。今年年初,她进入直播行业,工作内容包括拍视频、选品、上播、复盘等,熬夜加班是常态,“比较赚钱,养活自己没问题,但公司根据直播时间计算薪酬,不干就没有收入”。
前不久,同为22岁的女生徐某某在杭州从事直播运营工作因连续加班突发疾病去世事件发生后,李婷婷收到了很多朋友发来的信息,让她注意身体。但她明白,从事直播工作,肯定需要熬夜加班。此外,她所在公司计算主播的报酬标准之一是直播时间。
李婷婷的经历并非个例。有直播从业者称:“介绍完最后一款商品、关掉直播后,时间已过了零点,我累瘫在了椅子上。”
记者采访的多位直播从业者说,她们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连续加班熬夜较普遍,在大型购物节期间会进行“日不落”直播。
执行力度有待增强新业态工时缺规范
除了直播行业从业者,其他新业态从业人员同样处于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高的状态。
今年39岁的郑乐(化名)在北京开网约车,他最初选择开网约车的想法很简单,“时间自由,赚得多”。然而,当他真正进入这个行业后发现自己错了,“基本上每天早上8点半出车,晚上12点左右才能回家休息”。
陈兰开(化名)今年40多岁,自2017年开始专职从事代驾服务。他一般下午5点左右上线接单,接单高峰期是晚上10点至12点,之后陆陆续续一直干到次日早上四五点钟回家休息,“我的工作时间只能跟着客人的需要走,要想多挣钱,就要多接单”。
李婷婷、郑乐、陈兰开等人的背后,是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数千万名新业态劳动者。对他们来说,每日工作时间超过10小时,加班熬夜已经成为常态。
对于不少新业态劳动者超时限工作现象,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则适用于劳动法律法规;但在实践中,劳动法执行力度不够,对于这种违反劳动法律的行为,缺乏强有力的执行手段。对于没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我国尚未构建起与新业态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执行力度有待增强新业态工时缺规范
2021年7月,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针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企业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指导企业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合理确定企业与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在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院长沈建峰看来,未来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是,哪些劳动法规则可以适用于不完全劳动者,已有的劳动法制度如何适应数字时代用工模式等。
王天玉认为,要完善劳动法律,确立工作时间总时数的底线,同时建立适应互联网时代工作灵活性的工作时间调配制度。
针对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情形,受访专家建议尽快补齐法律法规和规范的短板。
“未来可以考虑为平台劳动者引入工时账户制度,以解决随时上下线、为多平台工作等带来的过度劳动问题。”沈建峰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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