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6500元租了3套婚礼服饰 却要扣80%的费用?
消费者许女士于今年2月花了6500元租赁了3套婚礼服饰,包括了主纱、礼服和中式秀禾,原定于4月24日取用,于4月27日归还。但由于疫情原因,4月份只取用了中式秀禾,并将婚期推迟到了9月4日。“但是最终婚礼无法如期举行,便想把另外两套还没有取用的主纱和礼服退掉。”许女士说,“在和商家协商退款的过程中却被告知要扣除高达80%的费用,我觉得这个是不合理的,因为这家店属于成衣租用,不存在个人定制等特殊服务,我不能接受这么高的扣款金额。”
于是,消费者许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了此事,希望商家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消费者:
所有租赁的礼服都不涉及特殊定制
高达80%的扣款不能接受
消费者许女士:我们于今年2月租了三套成品婚纱,包括主纱、礼服和中式秀禾,没有做任何的定制改动。当时没交定金而是直接付了全款6500元,原定于4月24日取用,4月27日归还,并签订了租赁合同。在4月24日只取了中式秀禾使用,婚纱和礼服双方约定于9月4日再使用。由于疫情持续,父母远在山东,我们9月4日的婚礼取消,不再使用婚纱和礼服。从始至终,两套礼服一直放在商家那。
我们在8月14日,提前20天把要取消婚礼的情况告知商家,希望商家能把剩余的钱款退还给我们。商家结算中式秀禾的时候,说费用为2298元,再扣除80%的违约损失,最后只能退回800多元。租赁合同内并没有明确写明这样的情况应如何扣费,但我们认为商家是以成品租赁的形式把礼服租给我们,没有做任何的特殊定制,不属于特殊行业,所以应该按最高的20%总金额最作为定金算,然后我们也愿意承担一部分商家损失,要求退回2500元。
商家:
9月本来就是婚礼高峰期
违约损失应该由消费者承担
商家:我们对许女士这件事也是高度重视,也想积极配合解决这件事。但是我们说的这个违约赔偿并不是“空穴来风”,实际上9月份本来就是婚礼高峰,许女士定了9月4日取用两套礼服,我们在这个时间点前后共10天左右的时间里都是需要去维护、清洁礼服的,所以这十几天的时间都要预留出来不能外借其他人。也有好多准新娘看中了这两套礼服,但因为和许女士的时间冲突,就被我们拒绝了。后来因为许女士的原因取消婚礼不再使用这两套礼服,告诉我们的时间也太迟了,其中的违约损失应该由许女士承担。我们现在也愿意做出进一步退让,可以退回许女士1000元的费用;或者为许女士延长这两套衣服的租赁时间,直到许女士定下婚礼时间,如果许女士确定取消婚礼也可以把这两套礼服转让给身边备婚的朋友,不管选择哪个解决方案我们都不会额外收费。
(随后,记者将商家的话转达给了许女士,许女士表示不能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将进行进一步维权。本报也将持续关注此事。)
律师:
商家的说辞不合理
应对两套未使用过的礼服做退款处理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商家的说辞其实是不合理的,因为疫情是不可抗力,如果消费者是因为疫情关系不得不取消婚礼,即可以视为因不可抗力而违约,在这个情况下,消费者不需要承担损失。同时消费者已经提前20天告知,这个时间其实是充足的。
在这个事件中,如果买卖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内未明确指明违约责任及赔偿方法,那这个合同本身也是不够完善的,为后续的消费纠纷埋下了隐患。建议消费者们在此类消费情境下,先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再签订、付款,尽量避免类似消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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